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一地产公司被罚15万元!

来源:海南多快电梯有限公司 时间:2021年05月14日 浏览:1070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和震慑力,常德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对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了一系列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案件,刚性推动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PS:我们只节选了我们电梯相关部分,如下:
  案例: 惠安县银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澧县安福分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未张贴电梯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未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案。
  基本案情:2020年3月11日,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当事人惠安县银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澧县安福分公司管理的梅之缘小区电梯楼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正在使用的二台乘客电梯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且电梯未张贴电梯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未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当日,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于2020年3月18日前张贴电梯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聘用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电梯。2020年3月26日,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复查时发现上述正在使用的二台乘客电梯仍未进行定期检验,未张贴电梯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也未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和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和第八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停止使用上述二台乘客电梯;2、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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